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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打假

知识产权维权有何作用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17/12/12 17:28:11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权有何作用?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知识产权的介绍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和地域性等特征。其专有性表现为在一定时间内的独占排他权,即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未经其本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和占有,知识产权只能授予一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超过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就进入公共领域,为人类共享。

知识产权并不是自然拥有的,它的获得需要国家相关法律的确认,并需履行一定的手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其法律保护体系,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规范文件对文学艺术著作、科学发现和发明专利及商标等各种权利取得程序、行使的原则、方法及其保护范围等构成的法律保护体系。

它的产生和形成是伴随着人类文化科学技术进步和发明创造之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但迄今为止,在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国内立法上,既不存在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也无以“知识产权”名称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概括起来收入民法典的立法先例。

前苏联东欧各国也不曾建立冠以“知识产权”名称的保护制度,世界各国大都沿袭在本国产生和形成的对文学艺术著作、发明专利和商标的单行法律保护制度。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

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作用

只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企业在发现商标侵权后选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甚至海外维权有何不可?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一切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工作者及其科研成果和创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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