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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著作权人发现权利受到侵犯,可以在诉前采取哪些措施?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13/12/23 16:29:14

        著作权人发现权利受到侵犯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即国家或地方的版权局)投诉,要求版权局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二是向法院寻求救济。    权利人在向法院正式起诉前,可以先行申请法院作出裁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    1、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是指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是指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发现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并且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诉前证据保全,是指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诉前申请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必须:1、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2、提供一定的担保;3、提供相关证据;4、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5、在法院采取措施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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