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通

联系我们

姓名:董通
手机:13667208850
电话:13751367121
邮箱:dongtong0537@163.com
证号:14201201310017993
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0层

首页: 律师文集 > 维权打假> 正文

维权打假

贵州遵义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的情况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13/12/23 16:31:03

      根据省消协2007年初工作安排意见,我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对几个县进行工作安排,对农村消费维权状况开展了调查。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繁荣了农村消费市场。为努力营造农村市场消费和谐环境,结合今年“消费和谐”年主题内容,进行认真部署,并组织各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对部分县农村消费维权状况采取问卷和走访的形式开展了调查,现将其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农村消费环境及消费维权现状。  近几年来,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积极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净化了农村消费市场,维护了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力开展“维权到村口、消保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作用,为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面对农村这一广大地区、村组点多面广,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消费弱势群体法律意识还淡薄,农村消费环境还不容乐观,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漠视广大农民消费合法权益问题,侵害农民利益现象还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三假”即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令广大农民深恶痛绝。随着党和政府一系例惠农、助农等优惠政策出台,从而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同时扩大了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量,而一些不法经营者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民利益。近几年来,我市工商及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打假维权,维护农业生产,查处了一批假冒油菜种,过期变质农药、不合格化肥、农机产品,依法保护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生产。虽然各职能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制售“三假农质”行为仍打而不绝,屡禁不止,损农害农现象仍有发生。  (二)、“三害”在农村市场较为突出。一是假冒伪劣商品。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经销商为了蝇头小利,逃避市场监管,采取流动经营,打着“送货下乡”的幌子,把一些长期积压、过期变质,报废处理的“商品”运送到乡下,大肆向农民兜售。由于农民鉴别意识能力较差,在偏僻的农村集贸市场,个别经营户无视农民消费者利益,小到经营油盐米醋,大到经营服装、家电、农用机戒,不合格及过期变质商品现象还未彻底遏止,有的还帖上,“仿伪商标”,让农民难辩真假。”有人曾这样形容农村市场的现状,过了保质期的食品,该转不转的电风扇,穿不到一天就烂了的袜子,没穿几天就开帮掉底的皮鞋,一打开就满是灰尘的劣质的“卫生纸”,已经是见怪不怪。二是虚假广告信息。种子、化肥、农药广告和农民致富信息广告及涉及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广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对农资质量、效果、适用范围等夸大宣传,不如实告知种子的特性,夸大种子的抗御功能,误导农民;夸大农药的功效,宣传包医百病,包治百虫,结果什么病、什么虫都治不了;违反规定销售剧毒农药;冒用、伪造名牌厂家的品牌、商标,以劣充好、以假乱真;更有甚者,许多说明书上只有外文,没有中文,农民看不懂,全凭销售人员一张嘴胡吹乱编。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种招牌,通过采取寄书信、散发小广告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农民致富心切心理,发布各种发展养殖的虚假广告。三是劣质服务。如在当前农村家电市场,售后服务不到位现象还较为严重,有的商家服务承诺难以履行,24小时热线服务,客户中心建档、定期回访、质量跟踪……这些看似“诱人”的服务承诺,实际在农村当消费者真的要求商家履行承诺时,很多承诺却无法兑现;有的商家恶意逃避“三包”责任,该换的不换货,该免费维修的却要收费;有的维修技术人员维修质量难保证,修了坏,坏了修。  (三)“三难”让农民维权望而却步。鉴定难、调处难、赔付难成为了农民维权的“拦路虎”。如涉及农业生产资料的投诉,一般案值较大、季节性强、受损程度鉴定较难,责任难以分清,而本地质检部门检测设备有限,有些商品根本无法鉴定,在乡村更谈不上什么检验机构和鉴定、导致商品出现问题而不能鉴定,消协也不是鉴定部门,加之鉴定费用较高,使农民无法承受,其次大多数农民在购买和使用种子、农药、化肥遇到侵害时,都没能及时保存有效证明(比如购买发票、包装袋等)而延误了投诉期限,造成调查取证难,调解处理起来也异常困难。如有的投诉涉及面广,经销商、生产商、制种单位等跨省市,农民追偿更难。同时,侵权行为发生后,经常是销售者与生产者互相扯皮,互相推卸责任,拒绝接受维权部门的调解。一些受到侵权的消费者费尽周折,好不容易得到责任方的赔偿承诺,事后责任人却常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拒不履行协议,而消协又无权采取强制措施,结果是工作做了不少,协议却执行不了。  二、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为此,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作用,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增强农民消费维权意识,使消费维权窗口前移,为农民搭建消费投诉平台,既能让农民投诉不出村,家门口维权,又可开展农村市场监管的“人民战争”,才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村市场消费和谐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维护好农村市场的消费环境作为很重要的一个政策来抓,把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作为改善农村经济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民心工程”来办。变农村消费维权的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从而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维权意识。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一会两站”义务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法规和处理消费纠纷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靠“一会两站”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其作用,以各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及商品消费知识宣传,让广大农民进一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颁发施行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其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提高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并鼓励农民进行投诉维权,举报经济违法行为。  (三)协调配合动作,提高维权合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仅仅依靠工商部门和消协是不够的,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必须要有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应成为“一会两站”的坚强后盾和有力靠山,关心、支持“一会两站”的工作,及时了解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帮助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广大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工作合力。同时,政府要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村消费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和谐环境而作出贡献。  

   

电话联系

  • 13667208850
  • 13751367121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